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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
资金级别:省级
归口部门: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申报条件:
1、在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科研能力较强:年销售收入一般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生产经营运行良好、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
2、企业建立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体系健全,具有技术创新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由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组成的创新技术研发团队,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人才优势,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3、具有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创新研发的资金投入保证,技术研发实力在同行业中处于较强地位,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4、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3年获得授权专利10项以上或发明专利2项以上。
②近3年至少取得2个市级及以上立项项目或获奖成果(技术或管理)。
5、具有必备的技术研发场地以及必要的技术研发装备和试验条件。
6、有明确的产品研发目标和技术发展规划,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