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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枣庄市重点实验室
资金级别:市级
归口部门:枣庄市科技局
申请新建市重点实验室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的各类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条件要求,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共性技术研究;在研究方向上,应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重点解决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2.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省、市科研任务;
3.初步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和较为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
4.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
5.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应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应在500万元以上;
6.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科研工作和开展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的基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