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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资金级别:国家级
归口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1)申报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七项指标:
(一)已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 3 年以上。
(二)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 5000 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90%。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5%(复核企业不考查该项指标),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5%。
(三)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 1200 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 3%。
(四)拥有 4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对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企业,不考察本项指标。
(五)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 10%以上或国内前三名,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
(六)主导产品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或属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七)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 60 分以上(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 60 分以上即可)。指标体系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申报时间
一般为5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工信部、省工信厅通知为准
(3)申报程序
滕州市工信局审核后上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审核受理,经审核后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上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审核受理,经审核后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上报工信部,工信部经专家评审、综合论证、公示等环节,印发文件通报认定结果。
(4)有关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财政给予 50 万元奖励。(依据:《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计划(2023—2026年)的意见》),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