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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山东省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申报
资金级别:山东省
归口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申报条件
①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企业应为《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所列产品的企业。
②企业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产业化能力,具备专业较为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掌握该产品研制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③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无严重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结果为准)。
(2)申报时间
一般为 5 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省工信厅通知为准
(3)申报程序
①企业申报。省工信厅下发省级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申报通知,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②推荐单位审核。滕州、枣庄两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要求逐级对企业开展资格审核,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和价值合理性等,形成核查意见,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③省级复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复核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