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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枣庄市标准化奖励项目
资金级别:市级
归口部门: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资格: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标准化奖励。
(二)申报项目必须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国家、省标准化主管部门正式发布实施、备案标准及经国家团体标准平台公示的团体标准;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承担国际、国家、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单位。
(三)项目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
1.近两年内因涉及产品质量和标准问题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单位;
2.未完成环保达标要求的单位;
3.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
4.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
5.其他不符合奖励条件的情况。
申报条件:
(一)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标准的先进水平;
(二)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三)标准中含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和提升我市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
(四)项目实施能给本市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范围:
(一)经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发布的国际标准,经标准化主管部门正式发布实施或备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和经过国家团体标准平台公示的团体标准。如果主持制定(修订)单位是我市单位的,由主持单位申报,其他参与单位不再申报;主持单位不在我市,多家我市单位共同参与的,仅由排名最靠前的参与单位提出申报。
(二)新承担国际、国家、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含工作组)秘书处且经国家、省批复正式挂牌成立的。
(三)获得国家或省级标准贡献奖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