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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山东省质量标杆
资金级别:省级
归口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①申报企业为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②质量标杆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效益和效率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③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遴选范围
①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效益和效率,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②企业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质量管理效能,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和企业经济效益,促进质量管理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
③企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品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取得良好经营绩效的典型经验。
④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具有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特点,并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具有显著成效的典型经验。
⑤为生产活动提供研发设计和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网络信息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等制造服务业企业在提质增效方面的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