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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山东省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资金级别:省级
归口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条件:
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的生产制造企业。
2、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3、企业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已制定智能化发展规划和具体推进措施。
4、申报的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应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智能制造场景满足《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数字化车间满足《数字化车间关键要素》、智能工厂满足《智能工厂关键要素》,在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产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5、智能制造实践取得技术突破,鼓励使用安全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和工业软件。
6、通过智能制造实践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实践模式具有可复制性、易推广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7、具有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