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31 08:25:59 阅读:1072
各区(市)发改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4年枣庄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认真学习《管理办法》,拟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符合《管理办法》设定的标准和要求,主要包括: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创新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或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10%。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
(四)企业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60人。
(五)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软件服务、医药研发行业可放宽至不低于500万元。
二、组织程序
(一)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根据《管理办法》,筛选并指导有意愿、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见附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统一进行申报。请按照属地原则滕州市、山亭区、枣庄高新区申报不多于3个,其余各区申报不多于2个,各市属企业申报不超过1个,涉军领域企业不受此名额限制。
(二)请于11月18日前将纸质版正式行文3份、纸质版申请报告1份报送我委,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
联系方式:3312217 zzsfgwgyk@zz.shandong.cn
附件:1.枣庄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枣庄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3.2024年拟申报枣庄市企业技术中心一览表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