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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长计划

山东省2022年专精特新项目申报标准

一、申报条件

被推荐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基础条件和至少一项专项条件,符合优先条件的予以重点支持。

(一)基础指标(必须同时具备)

1.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3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2.已公布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0%。4.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较高,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5.企业申报年度上2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2.5%;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6.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里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专项指标(至少具备一条)

1.专业化:企业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专注核心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采用适合企业的现代管理方式,如5S管理、KPI考核、卓越绩效管理、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系统SCM、客户管理系统CRM等,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显著,产品品牌和服务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具备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独立属性,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1项以上(含)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2项以上(含)。4.创新化: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适应或创造消费新需求,拥有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拥有近2年内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或独特、独有的工艺、配方等专有技术。近2年新授权的与主导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须满足以下所列任意一条:发明专利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6项以上;参与制(修)定国家标准、主持(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1项以上。

两化融合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成效比较显著,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3、企业所属行业生产制造类型企业,不限制产品所属行业。4、企业人数: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人数在100人左右,如果生产高度自动化的企业人数则无具体限制,曾经做过一个汽车配件产品生产的企业,设备高度自动化。工厂人数在60人。虽然两化融合不限制企业规模。为了增加通过率,两化融合需要对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进行优化。岗位职责的变更或者人员的减少。5、企业销售收入:体系对销售收入没有具体要求,如果企业限定在50-100人左右,销售收入一般在2000万以上了。6、企业现有的信息化系统或者将要上的信息化系统两化融合最终审核是打造的新型能力,可以简单的理解为通用的信息化系统包括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ERP(企业资源管理计划需要涉及到生产模块的使用)、PLD/PDM(企业产品设计研发生命周期管理的软件)、设备安全管理软件(煤矿,化工行业安全保障,设备管理类型的软件)、外贸订单销售管理(出口工厂专门用来进行销售管理的软件)、企业特有的能提高生产力,降本增效的各种信息化系统。最理想的信息系统是工业控制系统。生产设备可以互通互联,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来进行所有设备管理。7、财务的持续保障:两化评定的可持续竞争优势,需要公司能进行资金保障,要求企业近两年对信息化工业化有资金投入(包括生产设备、信息设备、服务器、各种培训服务等) 建议20W元以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8、信息化安全方面:此项是需要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最好有独立的机房或者机柜,保障外人不能随意破坏窃取服务器数据。如果企业系统是云端部署,无独立机房也可以。当然,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也是可以申报的,但是在申报前期准备工作可能就会比较繁重一些,具体需要如何准备就还是建议大家来咨询,毕竟专业的事交给我们专业的人会比较靠谱。以上是对单项应用的一些列举,达到这一些条件之后,就可以去做两化融合贯标。如果条件允许,这个条件包括了企业资金实力、员工总体素质等等。当然,最好的还是建议企业采用ERP管理系统,去把这些单项应用给嫁接起来,最终实现一个虚拟的管理组织架构。涵盖财务、销售、生产、研发、仓库等等所有部门。形成这样一个局面,领导一个任务,传遍全部部门,各个部门分工协作,及时汇报各个部门情况,相互之间,查漏补缺,优势发展实施监督的局面,全面形成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到了这一层次,也就初步到达了第三步综合集成。两化融合贯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的去策划→实施→测评→改进→策划的一个循环过程。并不是说贯标完了就放弃这个管理机制。而是要以战略目标为前提,打造可持续的竞争优势,从而获得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必备条件

1、已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2)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拥有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产品的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1)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2)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1)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2)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专业背景和较强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1)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2)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3)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专项条件:

1、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经济效益:

(1)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2)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

(1)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2)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

(1)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2)截至申报之年的上一年底(比如申报之年为2021年,那就是2020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3)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4)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5)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

(1)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3)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评审指标

申报企业准备好材料,交由市工信局进行初核,并推荐至工信部参与终审,初核指标指标类别:

1、必备指标4项,缺一不可:

(1)注册满3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获得当地省、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企业需未获得过工信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4)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2、可选指标10项,至少6项符合:

(1)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截至2019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4)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5)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6)企业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特色称号(称号名称参照附件2:申报书第五部分第三条内容)。(7)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8)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9)拥有自主品牌。(10)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瞪羚企业的申报条件

必要条件

1.注册且实地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2.近四年平均科技活动投入强度(即科技活动投入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含)(注册时间不足4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算)(公式:(17年研发费用+18年研发费用+19年研发费用+20年研发费用)/4≥营业收入*2.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企业注册时间20年内,近3年年均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其 中基年总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上一年度正增长。(我们的高新技术企业基本都是符合这种的)(基年:申报当时近三年数据的前一年)(公式:(2021年收入/2018年收入)∧3-1>20%)2.企业注册时间20年 内,近3年年均雇员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0%,其 中基年总雇员数超过 100人 ,且上一年度正增长3.企业注册时间 10年内,上一年度总收入超过 10亿元,且近 3年 收入无大幅度下降;4.企业注册时间5年内,上一年度总收入超过5亿元,且近 3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5.企业注册时间20年内,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含 )以上(或等值外币)。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条件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定位是企业根据发展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机构,是企业在所处行业和领域内着力突破掌握关键技术,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的平台。主要负责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和人才培养,推进企业技术。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的体制机制。对能力强、机制好、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予以认定,鼓励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能力提高。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驻鲁及省属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要求报送申请材料。

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活动的能力;(二)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两年授权专利15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软件著作权15项以上;(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机制,组织体系健全,效率和效益显著;(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机构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2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五)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300万元;(六)申报企业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七)具有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一)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二)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

(一)运行评价不合格;(二)逾期未报送评价材料;(三)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四)主要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五)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六)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七)企业被依法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