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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品牌战略

(一)山东知名品牌认定申报条件

一、申报山东知名品牌产品的组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的产品有自主注册商标;2.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坚持持续改进;3.具备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4.申报产品应有不少于5年的连续生产经营活动;5.申报产品质量稳定,近3年无市级及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6.申报产品执行标准在行业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申报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在行业领先;7.申报产品其生产设施和工艺为行业领先,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在行业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8.申报产品具有较高品牌优势,社会美誉度较高,在同行业内市场占有率高;9.申报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规定,申报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环境、质量事故;10.申报组织及其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山东知名品牌(服务)的组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的服务有自主注册商标;2.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坚持持续改进;3.申报的服务具有创新性理念和服务文化,有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手段,适应现代社会服务需求;4.申报的服务应有不少于3年的连续经营活动;5.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在行业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6.顾客满意度高且稳定,社会美誉度高;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规定,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投诉和处罚,未发生新闻媒体曝光的重大负面影响事件;8.申报组织及其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中国著名品牌的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请中国著名品牌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与申请产品(服务)的注册商标和核准范围一致。2、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3、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4、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顾客)满意程度高。
二、申请中国著名品牌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批量生产已满三年,达到一定经济规模,年销售额、实现利税本行业前列,工业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高新技术产品500万元)以上。农产品的养殖规模或生产规模、第三产业的产品(服务)收益居全省同类产品(服务)前茅,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服务)中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同类产品前列。3、产品(服务)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及我国现行标准组织生产(服务);农产品应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按照产品标准或农业地方标准组织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均实施标准化管理。4、产品(服务)必须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三、为保护传统特色产品,对于生产历史悠久(具有百年以上历史),文化内涵丰富,拥有地域性民族品牌声誉的优势工业、手工业产品,在其他方面均符合有关要求的情况下,对上年度销售收入要求可酌情适当放宽。

(三)中国行业十大品牌申请的条件


1、为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中国科技产品奖"的荣誉证书和铜牌,并分别在中国质量报、人民日报市场报、中国商报上公告推介,给性的和当地有关新闻媒体发送新闻通稿,录入企业获证数据库同时在中心网站做重点品牌风采展示。2、开展品牌培育、产品推介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品牌、产品、企业负责人推选相关荣誉,进行重点宣传、,接受消费者对参加质量保证企业的产品及其服务的意见,并受理质量投拆。3、优先参加本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科技创新交流、学术交流、专业培训、研讨会、论坛会、博览会、科技产品奖推广、成果推广、评先表彰等。4、协助企业申请申报中国、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管理及质量体系、环境标志、著作权登记、商务部统一设计监制AAA信用等级认证等认证。5、评定企业均列为本中心重点保护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有假冒侵权行为时,中心将视情况派曾行抽查,并协助有关部门为企业排忧解难,协调相关新闻媒体进行援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