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1 08:58:45     阅读:11035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5〕110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鲁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才服务部门和广大人才服务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扛牢政治责任,全面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质效,在推进山东人才强省建设、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生态中发挥积极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在服务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相关科研平台、产业园区、创业载体、创新实践基地、用人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层次人才服务承办机构等。

“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是:从事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3年以上,在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工作中业绩得到广泛认可或做出突出贡献的相关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者。

(二)表彰名额

全省共表彰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先进集体60个、先进个人14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没有合适对象的,可以少推荐或不推荐。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推进现代化强省建设,打造人才集聚高地中作出突出成绩。具体条件如下: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政治建设过硬。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有高度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

2.工作业绩突出。始终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锚定“走在前、挑大梁”,紧紧围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山东特色的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认真履行职责,在优化高层次人才发展生态、服务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等方面成效显著,具有极强示范作用。

3.敢于攻坚克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积极推动深化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改革,研究解决重点难题,在推进政策落实、深化制度改革、聚力攻坚克难中勇于担当、模范带头、成绩突出、成效显著,对推动本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创新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得到人才的广泛认可。

4.队伍建设有力。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干部职工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5.模范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为民务实清廉,近5年本单位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等问题。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信念坚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对党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勤勉敬业、事迹突出。热爱人才事业,自觉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恪尽职守,积极担当作为,勇于担责尽责,在本职岗位上发挥骨干作用,工作成绩显著,为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打造人才集聚高地、优化高层次人才发展环境等作出突出贡献。

3.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开拓进取,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思路清晰,视野开阔,在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质效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作风扎实、廉洁自律。工作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心用情服务人才,为人才办实事、解难题,高层次人才认可度高;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没有违纪违法等问题。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严格履行程序,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提出建议名单后反馈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在本系统、本地区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正式推荐对象。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形成拟表彰对象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对象名单。

(二)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各推荐单位对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正式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增加征求统战、社会工作部门和工商联等意见;对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评选推荐对象重点向服务高层次人才频次高、满意率高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场所所在基层单位和一线干部职工倾斜。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的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单位和县处级干部分别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市级党委或政府部门(不含内设机构)表彰数量不超过8个。部门(单位)及内设机构和部门(单位)及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作为集体和个人表彰对象,同一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表彰数量不超过1名。拟推荐对象为县处级单位或县处级干部的,须提前与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沟通。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推荐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确保评选推荐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坚决防止“带病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或撤销表彰称号。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推荐意见(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所在单位公示情况等)、主要事迹(1500字以内)和《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PDF版和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待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后,各推荐单位组织填报推荐审批表(见附件4、5,一式三份)、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并于12月12日前将推荐工作报告(含推荐工作组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和正式推荐材料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DF版和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彭衍财、李永彦

联系电话:0531-51787568,0531-88597979

电子邮箱:pycrst@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1811房间

 

附件:1.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推荐对象汇总表

4.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5.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6.征求意见表

附件1-6.docx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

 

文件下载:鲁人社字〔2025〕110号.docx

                 鲁人社字〔2025〕110号.pdf

 

2025-11-21 08:58:45
来自:滕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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