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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6 10:58:55     阅读:4943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的总体部署,持续健全完善全省制造业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根据《山东省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实施意见》(鲁工信发〔2021〕5号)和《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3〕27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第九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和第三、六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请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第三条以及《管理办法》中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如实、自主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材料,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重点产品领域。对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的企业和产品,优先予以推荐(见附件)。

二、复核评价工作

根据我省对单项冠军企业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的动态管理要求,对第三、六批省单项冠军企业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撤销。对已获得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复核产品,统一复核企业;同一产品或类似产品不得以企业名义重新申报。已成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统一参加国家复核,不再参加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

三、有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复核初审工作。要做好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

(二)注意事项。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谨防不良机构散播虚假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相关要求,2023、2024年出具的会计审计报告应按照要求申请赋码,通过国家统一监管平台予以查验。申报材料与会计审计报告数据应保持一致,凡出具虚假会计审计报告、篡改相关数据或由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报告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报送方式。申报和复核统一通过“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系统”(http://zhpt.gxt.shandong.gov.cn,5月15日8:00开启,7月7日18:00关闭)报送,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高度重视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向符合申报和复核条件的企业发放系统邀请码,指导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和复核:

各市推荐文件与汇总表请于7月7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寄送地址(请发EMS):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徐艺婵 0531-5178259918801409682徐0531-8882579818653143707系统技术服务:侯翰博0531-82600056转8079

山东省工业信息化厅

2025年5月15日

2025-05-16 10:58:55
来自:滕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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