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0 10:48:53 阅读:4467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关于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精神,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奖的激励作用,释放各类人才创新活力,更好地服务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近日,山东省科技厅联合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调整为:省科学技术最高奖300万元/人,省科学技术青年奖50万元/人,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所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100万元/项,一等奖30万元/项,二等奖20万元/项。调整后的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自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起实施。
关于调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的通知
鲁科字〔2022〕78号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精神,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奖的激励作用,释放各类人才创新活力,更好地服务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调整为:
一、省科学技术最高奖300万元/人,省科学技术青年奖50万元/人,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所得。
二、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100万元/项,一等奖30万元/项,二等奖20万元/项。
三、调整后的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自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起实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