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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项目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4-09-23 08:35:11     阅读:912

各区(市)工信局、财政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枣庄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枣工信字〔2024〕43号)精神,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引导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改,现组织申报2024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重点

聚焦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轻工、纺织、建材等重点领域,围绕高端化跃升、智能化改造、绿色化转型、本质安全提升等实施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或设备奖补的方式给予支持(同一个项目仅申请一种方式支持)。

(一)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5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二)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给予奖补支持,按照当年实际到位设备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价,仅限生产、研发、检测设备)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奖补

1、申请条件

(1)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为在建或新开工的,已依法办理核准或备案、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且已纳入投资统计数据库;

(3)企业与供应商签订设备购置采购合同(设备单项购置费5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300万元);项目在2023年8月8日—2024年9月18日期间取得发票,并将资金拨付至供应商账户;

(4)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6)“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为A或B类;

2、申报材料

企业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件3、4);

(2)项目核准备案、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可提供复印件),根据有关政策要求无需办理相应手续的须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依据;

(3)合同及发票复印件。设备购置采购合同、企业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划付至供应商的银行流水证明,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3年8月8日—2024年9月18日期间,同时提供明细表(详见附件5);

(4)项目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8)。

以上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整理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

1.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4)“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为A或B类;

申请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每个独立法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已纳入投资统计数据库;

(3)项目必须具有完备的手续,已依法办理核准或备案、环保、安全、节能、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

(4)项目已与银行签订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对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直租设备的,可视同银行项目贷款),申请项目名称须与贷款合同中项目名称一致,且存在实际贷款发生额和贷款利息。

2.申报材料

企业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资金申请报告。

①《2024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3);

②《2024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6);

③项目单位及项目建设等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技术工艺、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性、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的投资及进展情况,近三年每年的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

④项目获得银行贷款的基本情况及申请财政贴息的资金数额。

(2)附报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核准或备案、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可提供复印件);

②银行盖章的贷款合同,银行放款单据,银行出具的企业还本付息的资金流水明细表(2021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详见附件7);

③项目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8)。

以上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整理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四、有关要求

(一)奖励原则: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享受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扶持;同一企业年度内只能选择市级技术改造资金的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已获得市级财政政策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二)报送要求:申报企业请按照要求,于10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至“枣惠达”集成服务平台(搜索山东政务网枣庄市—特色服务,点击“枣惠达”进入枣庄市“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工信部门要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查,请于10月9日前,将联合申报文件(含附件1、2,附件均需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工信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规范监管: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市工信局技改科

联系电话:0632-3681079

电子邮箱:ghyjsgzk_jxw@zz.shandong.cn 

市财政局工贸科

联系电话:0632-3315882

电子邮箱:gongshangmaoyike-zzczj@zz.shandong.cn  

附件:1.2024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2.2024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

3.2024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

4.企业项目简介模板

5.设备购置采购合同、企业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明细表

6.2024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

7.2024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支付利息明细表

8.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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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08:35:11
来自:滕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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