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培训云

关于开展2025年省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4 13:58:36     阅读:5639

各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决策支撑作用,有效服务创新资源有效配置,现组织开展2025年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产业类专利导航

围绕人工智能、电子信息、高端软件、新能源装备、汽车、轻工、集成电路、食品与生物制造、建筑材料、深海空天、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工业母机和智能制造装备、专用装备、现代医药、功能复合材料、现代冶金、纺织服装等18条标志性产业链及66条重点产业链的关键领域,组织实施6项产业专利导航。重点支持产业规划与科学决策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指引、区域产业集聚培育与动能升级、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等核心应用场景。

(二)企业类专利导航

充分发挥企业类专利导航服务效能,组织实施40项企业专利导航项目。重点支持企业高价值专利组合产业化、技术研发创新决策辅助、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拟上市融资或投资并购等需求方向。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类专利导航

1.在我省注册登记三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鼓励产业创新主体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产业创新主体是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园区等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组织或机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是指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和国家知识产权重要网点等具备专利导航分析能力的省内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管理规范,近3年未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项目申报应组建不少于10人的项目团队,且包含至少3家相同或相近产业领域的相关企业,团队成员应包括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专利信息分析人员,其中专利信息分析人员不少于3人。

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的,应选择资信良好、拥有三年专利导航工作经验人员10名以上、近三年参与5项以上省级专利导航项目的服务机构。

(二)企业类专利导航

1.在我省注册登记三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创新型企业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联合申报。创新型企业是指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的市场主体。

2.申报单位2024年度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

3.申报单位拥有与主营产品关联密切的有效发明专利。

4.申报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专利信息分析人员不少于3人,企业技术研发人员不少于2人。

5.经营规范,近3年未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的,应选择资信良好、拥有三年专利导航工作经验人员5名以上、近三年参与完成3项以上专利导航项目的服务机构。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25年山东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产业规划类)》(附件1),直接向省中心申报。企业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25年山东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企业经营类)》(附件2),报至各市市场监管局或知识产权中心,经审核公示后推荐至省中心(附件3)。

(二)初步审查。省中心对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不提交评审。

(三)专家评审。通过初步审查后,省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后进行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并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确定项目及承担单位。

(四)项目实施。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并给予项目经费支持。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产业类专利导航应聚焦18个标志性产业链的关键领域,梳理技术发展脉络,整理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清单、重要创新主体清单等资源配置导向目录,鼓励将专利导航分析成果纳入科技项目立项指南。项目完成后,应提供不超过3000字的简要报告和直接用于黄河流域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https://www.huanghe-ip.com/)的检索逻辑表达式,并形成可持续更新的产业发展图谱。

(二)企业类专利导航应立足项目承担单位现实发展需求,深入挖掘专利信息价值,发挥导航服务效能,着力解决企业现实发展需求。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融合、促进专利转化。

(三)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项目管理,建立技术研发人员与专利信息分析人员的常态化协同推进机制,推动专利创造与技术研发深度融合。每个独立法人单位本年度内仅可牵头承担一个专利导航项目。项目合作单位不得再次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四)项目承担单位需按照《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要求,完成相关产业或技术领域专利导航工作,保障项目质量。省中心将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跟踪各项目实施情况,针对产业类专利导航将组织第三方对导航数据进行验证。

(五)各市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好推荐关、守好质量关、尽好责任关,及时跟踪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实施质量,制定并总结区域内项目绩效,协助省中心做好绩效评估和项目备案工作。

(六)省中心将根据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重点明确项目成果产出及成果运用,作为项目验收评价主要依据。

(七)专利导航资金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经费使用,但不得以劳务费、咨询费等各种形式向项目组内成员支付费用,具体可参见“专利导航项目经费管理负面清单”(详见附件4)。项目结题验收时,产业类项目应当提交审计报告,企业类项目应提交支出决算报告。

项目申报材料应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4月7日

联系人:刘钊

邮 箱:liuzhao@shandong.cn

电 话:0531-88198560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57号 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信息应用部

附件:

1.2025年山东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产业规划类)

2.2025年山东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企业经营类)

3.2025年山东省专利导航推荐项目汇总表

4.专利导航项目经费管理负面清单

5.各市推荐名额(企业类专利导航项目)分配表

2025-04-14 13:58:36
来自:滕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服务机构征集

最新通知

2025-04-14 13:58:36     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