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9 09:37:58 阅读:3563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8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下达各地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专精特新方向),具体额度见附件2。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目名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0010027。
本次奖补资金包括:一是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年奖补资金;二是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
各级财政部门需按程序及时下达资金,并与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资金监管。一是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二是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监控,建立项目绩效跟踪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
附件: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分配总表
财 政 部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