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9 13:43:49 阅读:419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的实施办法(2023)〉的通知》要求,现对2022年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等方面成效明显拟予激励支持的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重庆市。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联系邮箱。
联系邮箱:dcjl@pbc.gov.cn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