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06-05 15:35:04     阅读:663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为做好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年报率,经研究,现就做好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实施市场主体分类管理。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和往年年报行为特征,各区(市)局可根据大数据分析将应年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分为主动申报类、引导申报类、重点关注类、异常清退类。其中,近两年主动年报且报送时间较为稳定的市场主体,以及管理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归为主动申报类;上一年度新设立的企业、能按法定期限年报但报送时间不稳定、存在逾期补报行为或者分支机构较多的市场主体作为引导帮扶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过行政处罚或者中介机构代报年报的市场主体作为重点关注类;连续两年未年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达6个月以上的市场主体作为异常清退类

二、合理建立分时年报制度。根据分类结果,建立分时段年报制度,推动市场主体逐渐形成定期年报习惯。对主动申报类市场主体,结合其历年报送日期或者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年报财务报表编制进度合理确定年报时间,并主要以提醒方式鼓励按时年报。对于引导帮扶类市场主体,通过提供年报培训、咨询服务、到期提醒等方式帮助确定合理的年报时间,引导其错峰年报。对于重点关注类市场主体,结合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日常监管工作动态确定年报时间,以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其尽早、按时年报。对于异常清退类市场主体,引导其主动办理注销或者开展清理吊销。根据年报分类提供精准服务,分时段、点对点、精准提醒未年报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减少反复催报,提升年报服务满意度。

三、建立各方协同推进年报机制。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协调推进。一是业务部门协同推进。结合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重要时点专项行动,文明创建等工作同步开展年报宣传、服务,协调推进年报工作。二是充分借助外部力量,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商务等“多报合一”部门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银行、园区、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借势借力推进年报工作。三是借助会计公司、记账公司、中介公司的力量,督促提醒其代理的公司尽快年报、及时年报。

四、学会去分母,减少市场主体基数。立足信用监管业务,加大对长期未经营市场主体清吊力度,通过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加大力度清理应年报市场主体虚数,切实提高市场主体质量和年报率。根据2021年7月20日省局取消屏蔽后,我市各区(市)局应清理(注销或吊销)的企业任务分别为:市中2641家、峄城4379家、山亭837家、台儿庄708家、薛城1185家、滕州7541家、高新357家。

五、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市局建立沟通协调、定期通报、跟踪反馈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市)局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年报制度,积极探索年报精细化管理,分类、分时段年报和协同年报工作,要加强年报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年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4月底前,市局每半个月向区(市)局通报一次年报进度。5、6月份每十天向区(市)政府、区(市)局通报一次年报进度。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

2023-06-05 15:35:04
来自:滕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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