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工作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15:27:39     阅读:4298

各区(市)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字〔2022〕14号),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充分释放市场活力,经沟通协商,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枣庄市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工作规范》,请遵照执行。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9日   

 

枣庄市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

信息变更工作规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重要指示要求,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以企业和群众的期待诉求为导向,坚持“快就是大局”的效率观念,在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变更登记方面实施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提升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登记便利度,持续推进审批流程创新,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工作规范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申请批量办理其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情形。

三、工作流程

    对大型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批量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变更登记,可在枣庄市任一区(市)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提出批量变更申请,该登记机关统一接收申请材料,转发各分支机构、连锁门店所在地登记机关,实现集中办理。

    (一)申报指导。申请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可就近联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或帮办代办人员进行指导,通过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或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批量变更分支机构”模块选择全程网办(无纸化)方式申报。

    (二)材料流转。对于选择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的情形,由申请人自主选择的区(市)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统一接收申请材料,对材料进行指导后,转发各分支机构、连锁门店所属登记机关办理。对于选择全程网办的情形,各分支机构所属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要及时预审网上申报材料,对材料需要补正或更改的,反馈申请人或申报地指导人员;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照全程网办流程予以核准。

    (三)就近领照。对需要换发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即时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可通过自助打照、寄递、现场领取等方式获取纸质营业执照。

    三、保障措施

    作为开办企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工作。各县级审批部门要加强对接联动,建立高效便捷的联络机制,保障业务指导和办理的时效性。加强对帮办代办和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指导,确保业务流程规范、办理顺畅。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权,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各区(市)审批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上报市局。

2023-06-05 15:27:39
来自:滕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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