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2 08:38:14 阅读:2312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我省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遴选一批管理创新能力强、现代化发展水平高的企业和成果,助力打造世界一流企业。现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管理标杆企业和企业管理优秀成果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面向全省遴选一批“企业管理标杆企业和企业管理优秀成果”,建立“全省企业管理优秀成果库”,开展成果推广和企业推介活动,为全省企业管理能力提升提供有效支撑、营造良好氛围,打造形成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管理领先标杆企业和优秀成果的发展聚集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管理标杆企业条件
1.在山东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偷税漏税等违规经营行为,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2.构建完善的企业管理创新体系。从企业实际出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具有明晰且合理的企业战略,顾客关系管理和品牌管理良好,资源基础丰厚,价值创造管理合理,全面绩效管理优秀且具有突出的管理成效。
3.有良好社会责任感。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真诚履行社会责任。
(二)申报企业管理优秀成果条件
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及理论、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在管理理念、组织与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方法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所进行的成功探索,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反映企业在管理活动中已进行的成功实践,须经过一年以上实践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示范推广价值,对我省经济发展有示范带动作用;申报企业愿意公开其管理创新成果、案例,分享管理经验。
企业管理优秀成果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党建管理、企业改革、战略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品牌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企业文化、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班组建设、档案管理、法务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服务管理、工程管理、行政管理、合同管理、后勤管理、技术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供应链管理等。
三、申报流程
(一)自愿申报。企业可择一申报,也可两者都报。根据申报基本条件,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申报书(附件2或附件3),向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属企业和驻鲁央企可经集团企业管理部门推荐报送至省工信厅。
(二)初审推荐。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并按要求择优推荐,管理标杆企业及企业管理优秀成果推荐数量各不超过10个、省属企业和驻鲁央企集团推荐数量各不超过5个,于11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1)、企业申报书(以上均需纸质版1份和可编辑电子版)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专家评审。由省工信厅负责组织专家,采用资料审查、集体评议、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评审。经综合评定后,确定拟入选企业名单。
(四)公示公布。拟入选企业名单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工信厅发文公布。
四、联系方式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王尔成 0531-51782520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 傅浩良 0531-88825756,17862923180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电子邮箱:zxqy@shandong.cn
附件:1.推荐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