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4 09:30:11 阅读:3674
根据省工信厅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枣庄市2024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一、评价时间
评价线上窗口:https://www.yztdpt.cn/
申报时间:3月1日-3月22日
创新型中小企业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基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基础。
二、评价标准
1.打分评价: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包括创新能力(40分)、成长性(30分)、专业化(30分)三类六个指标。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
2.直通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参与评价直接获评。
(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三、证明材料(参考)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考量指标的需要提供部分年度的)或经企业盖章的财务报表,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证明。
3.近三年获得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
4.获得的荣誉认证证书(均为有效期内),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公示文件、证书)。
5.设立的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公示文件、证书、奖牌)。
6.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佐证材料。
7.知识产权证明:(知识产权局证书)
“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须符合以下条件之 一:1.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Ⅰ类知识产权,其中专利限G20成员、新加坡以及欧洲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2.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Ⅰ类知识产权。3.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Ⅰ类知识产权。4.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Ⅰ类知识产权。
II类知识产权包括与主导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授权后维持超过 2 年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均不包含转让未满 1 年的知识产权)。
8.申报材料真实性证明,在培育平台填写后下载打印《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相关数据须与培育平台申报系统保持一致,在“真实性声明”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封面加盖公章,一并上传至佐证材料入口即可。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将以上证明材料整理为一个PDF文件打包上传至佐证材料处,建议添加目录及页码。
为帮助大家更清楚地理解评价认定方式和标准,下面以图解的形式进行了梳理,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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