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9 11:15:56 阅读:1300
为贯彻落实《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6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枣庄市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上云、“5G+工业互联网”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发展模式和标杆示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枣庄市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运营规范,依法纳税,诚信守法,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只能申报1个方向,申报主体是项目的建设主体及产权拥有者;项目实施地在枣庄市境内,已建设完成并运营,应用成效明显。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得申报;
3.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过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或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不得申报;
4.被列入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不得申报;
5.不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的,不得申报;
6.申报主体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不得申报;
7.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不得申报;
8.已列入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或已列入市级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不可重复申报。
(二)各方向申报条件
1.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企业实施的信息化应用须覆盖研发、生产、管理、营销等主要环节,具备完善的信息化工作体系,在我市范围内应用水平领先,在生产组织方式变革、新技术应用、流程再造、新的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很好的效果和创新,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行业中具有很好的典型推广和示范作用。
2.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企业通过实施网络化改造、生产经营网络化协同、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应用等项目,开展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安全化生产等6个方向工业互联网应用,提升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环节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可复制推广。
3.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项目。平台已基本建立并运营,已经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有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有用户基础,有发展前景。面向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构建基于云平台的海量数据采集、汇聚、分析服务体系,支撑制造资源泛在连接、弹性供给、高效配置。对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有一定的积累和应用,能够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在设计、生产、管理、采销、服务等环节具有新模式服务能力,对行业、区域和产业链发展具有较强的支撑作用。
4.上云标杆企业。聚焦核心业务上云、设备和数据上云,企业利用网络获取云服务商提供的计算、存储、软件、数据服务,实现化工装置、高能耗设备、通用动力设备、新能源设备和智能化设备上云,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实现市场交易分析和预测、产品/设备远程监控与运维等创新应用,对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作用明显,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可复制推广。
5.“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将5G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相结合,聚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故障运维、物流运输、安全管理等环节,在协同研发设计、远程设备操控、柔性生产制造、机器视觉质检、设备故障诊断、厂区智能物流、无人智能巡检等方面开展应用,形成“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可复制推广。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确定申报方向,编制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至附件5),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登录枣庄市“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http://58.58.253.166:8090/ipgs/ipgs/gotoCzjbNewIndex.do?xzqh=370400000000,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选择“专题专栏”进入“产业发展”页面,选择“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奖励资金(市级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等方面试点示范企业奖励资金)”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向注册地址的区(市)工信局或枣庄高新区经发局提交,完成申报。2023年10月27日申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区(市)推荐。各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对不按照要求编制、内容不详实的申报材料不予通过或限期企业完善补齐。对申报项目进行100%实地核查,实地核查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企业及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填报数据是否真实等情况,核查情况在推荐报告中体现,并征求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各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审核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枣庄市“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审核提交,填写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6),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报告(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意见盖章版附在推荐报告之后)、推荐汇总表报市工信局工业互联网科。
(三)市级评审。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择优认定,并予以公布。
(四)政策支持。对于入选企业或项目,按照《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6号)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使用A4幅面编辑,按照申报书内容排序,所有申报材料排版在一个文件中,制作目录,标识页码,最终编制成一个PDF版文件。
(二)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在右上角加盖申报企业公章;材料中的照片、图片、网络截图等须为彩色图片,并进行解释标注;内容中的文字、图片等务必清晰、完整;填写的内容,要客观、真实、合法(规)、完整、准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请填写“无”。
(三)申报材料PDF版文件名称以“企业全名+项目全名+申报方向名称”命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万成、陈兴雨
联系电话:3319439
邮 箱:gyhlwk_gxj@zz.shandong.cn
附件:1.2023年度枣庄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
2.2023年度枣庄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
报书
3.2023年度枣庄市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4.2023年度枣庄市上云标杆企业申报书
5.2023年度枣庄市“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6.2023年度枣庄市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项目)推荐汇总表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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