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3 14:49:32 阅读:1327
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激发科技创新创造活力,根据《枣庄市“墨子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枣庄市2023年“墨子创新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面向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质高效农业、新型商贸物流业、特色文旅康养业等“6+3”现代产业,加快引育一批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发展等方面具备一流水平、引领创新跨越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领军企业类。申报单位为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申报企业除符合《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服务)属于我市“6+3”现代产业体系重点支持方向,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2.拥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如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共同体、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等。
3.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有健全的财务和管理体系,依法诚信经营、规范有序运行。
4.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清晰的科研创新规划,产业方向和发展目标明确,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科研人才团队。
5.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近3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平均3.5%以上或者企业近3年研发投入总计5000万元以上。依托法人制单位(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推荐申报的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
(二)领军人才类。以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申报人选为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法人制创新平台以及驻枣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选除符合《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品行作风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3年7月以后出生),能够坚持在一线工作。
3.研究能力和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拥有国内一流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自主知识产权,研究方向契合我市重点产业链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的重大技术需求,能够切实推动我市相关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创新,增强产业链竞争力,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领衔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人才团队,具有出色的团队组织、协作能力。
5.申报人选应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全职工作,已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已实际在岗。
企业、人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申报范围: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尚在整改期内的;曾申报入选,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取消资格的;已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暂停一年申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其他不宜申报的情形。
三、推荐数量
综合考虑各区(市)产业基础、创新平台规模、人才总量等情况,本次评选实行限额推荐。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1.领军企业类
滕州市不超过5个,其他每区不超过3个。各区(市)同一产业领域推荐企业不得超过2个。
2.领军人才类
滕州市不超过5人,其他每区不超过3人;每个用人单位限推荐1人。各区(市)同一产业领域推荐人选不得超过2人。
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前沿领域、未来产业领域,针对40周岁(1983年7月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发展潜力大、引领作用突出的全职青年人才,每区(市)最多可额外推荐2名人选,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驻枣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1人。
四、申报程序
枣庄市“墨子创新奖”的组织发动、筛选推荐一般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由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初步筛选,经广泛征求意见和集体研究后,以正式文件推荐到市科技局。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驻枣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经本单位科技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可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提交。各推荐部门提报前须对申报单位资质、社会信用等和申报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标准条件等进行前置审查把关。
五、申报材料
填写《枣庄市墨子创新奖申报书》(附件1、2),并按申报书填报内容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排列可参考附件4:附件证明材料目录参考顺序。
材料装订要求:以上材料须形成纸质材料和PDF格式电子材料,其中附件证明材料需制作目录,附件顺序与申报书所填写项目对应一致。申报书与附件证明材料合并装订(正反面打印,一式五份),并在封面签字或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提供申报任务书PDF扫描件和附件证明材料PDF扫描件,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并以“申报类别+人选姓名/单位名称+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命名。
六、有关要求
1.各推荐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组织、推荐工作,全面熟悉申报政策,做好宣传推介,确保申报单位、申报人选全面了解“墨子创新奖”申报、管理等有关政策,对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坚决杜绝“挂名”申报。各推荐部门要对申报推荐、评选工作各个环节跟踪负责,推荐的申报单位或申报人选如出现变化、不适宜继续申报参评的情况,要及时向市科技局报告。
2.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申报人选,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和人选申报资格,列入“黑名单”并予以通报,三年内不再作为枣庄市“墨子创新奖”以及各级各类重点人才工程和科技项目支持计划的申报推荐范围。对于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资格审查不严、跟踪负责不够,出现影响遴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缩减或取消该区(市)下一年度该项目推荐名额。
3.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选须就验收遴选纪律等作出承诺,如有违反,自动退出申报遴选,并自愿接受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处理决定。
4.各推荐部门须于2023年7月28日下午5时前将推荐报告正式文件、推荐人选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至市科技局,逾期不再接收。
5.申报过程中如有政策性问题,请及时与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和引进智力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孙晓晴8686288,王敬3312144;
电子邮箱:zzskjjyzk@zz.shandong.cn。
02、附件1:墨子创新奖申报附件(创新领军企业类).docx
03、附件2:墨子创新奖申报附件(创新领军人才类).docx
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