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产业链“数字经济总部”项目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10:13:22     阅读:461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按照《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征集产业链“数字经济总部”入库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将山东高速材料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公路基建材料产业链数字经济总部”等40个项目(附件1)纳入我省首批产业链“数字经济总部”入库培育范围。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建设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需围绕重点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按照“有产业、有市场、有平台、有总部”的要求,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金融链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实现“交易做起来、结算落下来,营收做上去、税收留下来”。9月底前完成平台上线,年底前实现平台交易。

二、完善项目推进机制。有关市县工信局要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加强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推动平台尽快实现上线交易。对项目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要加强研判、主动服务、及时处理,需要省工信厅解决的困难第一时间反映汇报,争取支持。各市工信局每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每季度汇总形成报告报省工信厅。

三、加强项目动态管理。省工信厅组织省科学院等有关单位制定项目建设和评价标准,组建专家智库、支撑保障等专门队伍,遴选建设运营优秀厂商,滚动更新项目培育库,定期开展项目评估,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符合建设标准、达到预期目标的,积极争取国家级行业协会支持,设立“国字号产业链数字经济总部”。在建设期内达不到上线标准、未完成预期目标的,及时清理退库。

按照压茬推进的工作思路,现同步开展第二批产业链“数字经济总部”入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市按照申报指南(附件2)精心组织,于6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省工信厅,尽快培育一批具有山东区域特色的品牌项目。

 

联系人:王俊人 杨扬,51782723 13791080801

邮  箱:cytjc@shandong.cn

 

附件1.山东首批产业链“数字经济总部”入库培育项目.pdf

附件2.3.第二批产业链“数字经济总部”入库培育项目申报指南及模板.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1日

2023-06-09 10:13:22
来自:滕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服务机构征集

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