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0 14:07:52 阅读:984
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持续深入实施DCMM贯标行动,加快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打造一批DCMM贯标示范企业,推荐一批示范县(市、区),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DCMM贯标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试点区域条件 1.对DCMM贯标工作认识充分,具备政策基础,通过对贯标企业进行奖补激励等形式,有效组织辖区企业开展贯标试点工作。 2.申报DCMM贯标示范市的,应在所属辖区内组织新增不少于10家试点企业(其中试点申报DCMM3级以上的企业不少于4家)开展试点;申报DCMM贯标示范县(市、区)的,应在所属辖区内组织新增不少于5家试点企业(其中试点申报DCMM3级以上的企业不少于2家)开展试点。 3.已申报过试点区域的县(市、区)无需再次申报,尚未满足验收条件的应加强试点实施管理,在2023年末前达到试点验收条件。 (二)申报试点企业条件 1.枣庄市内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良好,成立两年以上。 2.对建立数字化战略和组织管理体系有明确需求,自愿开展试点工作,能够满足贯标所需人力、财力和物力条件。 3.具备改善数据管理能力的基础条件,信息化水平相对较高,拥有一定的数据积累。 4.已申报过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需再次申报,尚未通过贯标评估的企业应尽快完成贯标实施,在2023年末前达到试点验收条件。对于已申报过低级别贯标试点且已通过贯标评估的企业,本次可以继续再次进行高级别贯标试点申报。 二、工作程序 (一)材料填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区(市)和企业,认真填写《DCMM贯标试点申报书》(附件1、附件2),并将上述材料(word、盖章PDF)报至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汇总。 (二)初审推荐。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组织材料初审及推荐上报工作,并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辖区内试点区域、试点企业申报书(word、盖章PDF)汇总后,发送至指定公务邮箱。 (三)确定试点。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全面论证,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将于2023年4月底,完成试点区域、试点企业的遴选,公布试点名单。 (四)开展试点。2023年4月,正式启动DCMM贯标试点工作;2023年9月,开展DCMM贯标试点阶段总结;2023年12月,进行DCMM贯标试点工作验收;2024年3月,开展本期DCMM贯标试点工作经验总结。 三、相关要求 (一)各区(市)、高新区要高度重视DCMM贯标试点工作,持续开展DCMM宣贯工作,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特别是已申报晨星工厂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各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试点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贯标有关工作,制定DCMM贯标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请各区(市)、高新区季度化跟踪试点区域、试点企业DCMM贯标进展,定期报送工作情况。 联系人:闫 亮,8690996 邮 箱:xxcyk_jxw@zz.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DCMM贯标试点申报书(试点区域)》 2.《山东省DCMM贯标试点申报书(试点企业)》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