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0 09:39:14 阅读:670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落实《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作部署,聚力搭建创新平台,聚力突破创新技术,加力科技创新,提升自立自强水平,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根据《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3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具体要求按照《工作指南》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工作指南》具体要求,认真编写《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1),确保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涉密信息请做脱密处理。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应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鲁企业可直接推荐申报。
(二)初审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须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审查认定。经专家综合审查论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以市为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PDF格式)、推荐汇总表(Excel、PDF格式)、申报材料(PDF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五、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0531-51782609,51782610
电子邮箱:kejichu2019@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信厅1511房间(邮编250011)
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