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5 10:01:34 阅读:9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携手行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现将“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交流活动操作指南印发给你们,供开展相关活动参考借鉴。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22年8月31日
“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交流活动操作指南
一、相关背景
2022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十一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以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七条链”为重点,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三部门面向全国征集大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需求,组织推动开展“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系列活动。结合山东、广东、青岛等地对接活动经验,我们起草了本指南。
二、活动组织流程
(一)选定意向对接大企业
1.选定重点产业链。根据各地产业布局和产业链整体发展情况,明确对接活动要聚焦的重点产业链或行业领域。
2.发动大企业积极参与。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与大企业对接,阐明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动员企业积极参与。
3.选择融通意愿强的大企业。与有意愿举办专场对接活动的大企业进行深入沟通,明确具体举办形式,确定重点对接内容,草拟时间安排计划。
(二)确定大企业对接事项
细化深化对接事项。大企业从集团层面,发动主营业务相关的各板块或分公司,围绕采购订单、产品配套、技术研发等领域,梳理出具体合作需求。以在青岛市举办的全国首场对接活动为例,海尔集团聚焦智能家电、生物医疗和工业互联网三大板块,围绕产品服务向高端化、智能化、低碳化、场景化迭代发展的方向,提出九大类 63 项对接需求,涉及智能感知、流体机械、数字孪生等领域。
(三)征集中小企业对接需求
渠道一: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征集
围绕大企业意向对接事项,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动组织区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结合自身优势产品和技术,报送拟揭榜的大企业需求事项,整理形成拟参与对接的中小企业名单。
渠道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筛选匹配
通过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管理员账号登录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构建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网址:qyfw.caict.ac.cn),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结合各区域重点关注的产业链方向,匹配符合大企业合作需求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开展双向需求匹配
1.对征集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信息、对接事项信息开展合规性审查与预研工作。
2.经整理筛选、需求确认和专家审核,根据企业资质实力、合作意愿以及能力匹配程度,确定预对接的中小企业名单,并发送至大企业;大企业组织审核评价,确定拟对接的中小企业名单。
3.逐一联系经大企业审核确定的拟对接中小企业,沟通具体合作意向,确认合作意愿,邀请参加路演和产品展示等,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大企业。
4.印发活动通知及日程安排,指导大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对接事项进行研究和准备;确定活动现场拟路演企业、拟对接的重点产品或技术项目。
5.汇聚各方优质服务资源,融入产研合作、产融合作、产销合作等元素,邀请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投融资机构、数字化服务机构等参与对接活动。
(五)组织线上或线下会议
1.大企业“发榜”。大企业分享企业发展理念和思路,提出产品使用方向和技术合作需求,发布前瞻性、验证性、试验性应用场景项目,邀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攻关、精准配套等。
2.中小企业“揭榜”。中小企业从基本情况、技术实力、能力匹配等方面进行自我推荐,专家小组做点评交流(小组可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专家等组成)。
3.交流对接。大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展开讨论,深化沟通交流,推动达成合作意向。
(六)事后跟踪反馈
1.对相关活动进行事后跟踪,邀请填报对接活动跟踪服务反馈情况表,主动服务后期合作对接事宜,做到一月一调度。
2.对重点合作事项安排专人跟进,及时发现解决对接过程中的困难障碍,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3.持续完善企业信息库、需求事项库,逐步形成契合度高、合作前景好的供需对接项目库。
三、注意事项
(一)活动筹备阶段。与双方一一明确并细化具体需求;遴选参会企业最终名单并及时更新。建议大企业重点安排来自研发、市场、生产等一线部门人员参会。
(二)项目路演环节。参加路演的企业需提前准备好产品或服务推介PPT,并提前彩排。
(三)正式对接环节。成立专家小组,对大中小企业两方能力匹配情况、项目前景情况进行客观评估,给予中肯建议。安排记录大中小企业在对接洽谈环节达成的各类合作意向,便于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工作。设置洽谈沟通区,企业可以随时面对面交流。
(四)其他方面。为保障交流和对接效果,建议大企业参会人员以中高层管理人员为主,中小企业参会人员以高层管理人员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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