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5 14:44:37 阅读:2504
数字山东2021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全面推进数字强省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加快建设整体高效的数字政府
(一)优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双全双百”工程。推动74项“跨省通办”事项全面落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省通办”。(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加强电子证照应用,推进跨省互认,打造济南、青岛等“无证明城市”。(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省司法厅牵头)开展“爱山东”场景化、向导式改造,完成智能客服、老年关怀专版等建设改造项目。(省大数据局牵头)
(二)加快建设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基本完成全省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初步实现“一屏观全省、一网管全省”。强化全省公共视频监控资源集约建设和统筹管理,全省重点区域和领域视频资源“应汇尽汇”。(省大数据局牵头)加快“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实现动态监管和即时监督。(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
(三)推进机关内部“一次办好”。建设省办公业务资源库、应用集成平台以及“山东通”移动办公平台。构建机关内部统一用户体系,逐步覆盖内部办公、人事、财务、机关事务和档案管理等应用,推动应用集成、业务协同和统一管理。(省大数据局牵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档案馆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数字政府强基工程。推进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一网多平面”建设,实现省市视频监控、全息感知两个平面的试点建设,带宽可用性5000M以上。完善网络边界防护体系,建设省级公共互连接入区,接入能力10000M以上。实施“全省一朵云”升级工程,建设政务云创新节点,推动上云系统开展基于云原生服务的开发建设试点。(省大数据局牵头)
(五)构建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完善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搭建人口、健康、税务、电力等行业分平台。完成政府部门业务主责结构化数据物理汇聚,在10个以上领域实现实时汇聚,交通、用电、用水等数据实现“逻辑集中”。深化数据服务,面向自然人和法人组织,分别形成1000个以上的“数字标签”。(省大数据局牵头,省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六)全面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政务云灾备体系,完善安全态势感知和数据安全防护平台功能,推动安全检查和攻防演练的常态化。(省大数据局、省委网信办牵头)强化网络安全保护措施,落实等级保护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提升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省公安厅、省委网信办牵头)
二、大力发展融合创新的数字经济
(七)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推动集成电路等关键领域创新突破,打造10个左右新型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等数字产业集群。深化济南-青岛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算谷”,推动组建山东未来网络研究院。引导第三方机构建设大数据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适配中心,支持龙头企业建立面向国产软硬件的研发、适配平台和验证测试环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济南市政府、青岛市政府牵头)
(八)实施智能制造提升行动。培育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系统集成供应商,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和应用能级。加快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一批“晨星工厂”。推动骨干网、城市网、园区网、企业网全面升级,打造100个左右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九)加快发展特色数字农业。深入开展智慧农业建设,建设100家智慧农业应用基地、16家以上智能牧场。(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智慧海洋牧场建设,打造现代化海洋牧场综合管理平台。(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十)加快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互联网+高效物流”,加快济南、青岛、临沂国家物流枢纽,济南和青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发挥省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提升数字化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能力。(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加速电商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支持发展10家左右行业(产品)垂直电商平台、20家左右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省商务厅牵头)
(十一)优化数字经济平台生态。深化“个十百”平台培育工程,打造一批数字经济平台。做强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持续动态培育100家以上省级平台。持续推进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培育10个左右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三、着力构建智慧便民的数字社会
(十二)全面做好疫情精准防控。深化疫情防控大数据应用,提高重点人员管理、资源调配、防控救治等工作效能,扩大电子健康通行卡(码)跨省互认范围。(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牵头)深化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系统应用,开展对进口冷链食品的全流程监控。(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牵头)
(十三)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建设,遴选打造1000个左右优秀解决方案、应用场景。强化“服务中台”能力支撑,构建1000个以上的数据训练集(算法模型)。制定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规则,探索建立社会数据统采分用机制。推进数据交易平台建设,试点推行数据产品登记制度,引导数据产品先登记再流通。(省大数据局牵头)
(十四)全面建设新型智慧城市。90%的市和70%的县(市、区)达到省级三星级以上。开展“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建设行动,全方位打造智慧应用场景。推动山东半岛新型智慧城市群突破发展,实现省会、鲁南、胶东经济圈100项左右智慧应用打通,组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大赛。(省大数据局牵头)
(十五)加快建设数字乡村。协同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任务,开展省级试点建设工作。加快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打造300个左右智慧社区(村居)。实施“宽带乡村”“掌上乡村”工程,推动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全省农村百兆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20人以上的自然村4G网络覆盖。(省委网信办、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逐步塑强支撑有力的基础设施
(十六)建设完善通信基础设施。力争建成并开通5G基站10万个。推进5G网络在重点企业、产业园区、商务楼宇等深度覆盖,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功能性覆盖。加快发展第五代超高速光纤网络(F5G),县级以上城市住宅小区普遍具备千兆光纤接入能力。推动建设“星火链网”济南超级节点,加快建设浪潮等9个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统筹规范数据中心建设。创建一批省级绿色数据中心。支持济南、青岛打造低时延数据中心核心区,加快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济南黄河大数据中心建设。争取国家工业大数据省级分中心落地山东。推动数据枢纽工程中心节点落地济南、京津冀节点落地德州,加快布局边缘计算资源池节点,引导云计算与边缘计算协同发展。(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升级物联网。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加快部署物联网终端,实现NB-IoT网络县级以上主城区全覆盖、重点区域深度覆盖。打造一批NB-IoT百万级连接规模应用场景。培育壮大济南、青岛、烟台、潍坊等物联网产业基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突破发展创新基础设施。围绕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大数据等领域,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推动大数据AI模拟训练平台建设及运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构建完善“1+30+N”创新创业共同体体系,支持数字产业领域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建设先进光电芯片、5G高新视频、数据要素流通、工业互联网等创新创业共同体。(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全面建设融合基础设施。加快京台南段、济青中线智慧高速项目建设,建设智能网联高速公路测试基地。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建设一批港口智慧化生产性泊位、集装箱自动化堆场。(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加快建设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实现大中型水库主要入库河流水量的实时监测和库区水文监测全覆盖。(省水利厅牵头)推动省内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全省充电桩保有量达到8万个以上。(省能源局牵头)推动综合管廊智能化建设,配备传感设备的综合管廊达到600公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五、推进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以工程化方式推动任务落实。研究出台加快建设数字强省的实施意见,推动出台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研究制定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实施数字山东标准提升工程,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数字山东发展水平评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数字山东知名度和影响力。(省大数据局牵头)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