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8 09:40:11 阅读:1001
各市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效,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启动2022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37号)要求,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联合有关单位承办“创新能源时代共享低碳未来”技术成果对接暨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专场)活动,现面向省内外征集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领域科研创新成果,在本次活动和后续活动中展示推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聊城市人民政府、深圳证券交易所
承办单位: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聊城市科学技术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支持单位: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聊城大学、聊城产业技术研究院、聊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联盟
二、成果征集方向及要求
(一)征集领域: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领域;
(二)技术领先性强,一般应达到国内同业领先水平;
(三)产业化成熟度高,具备明确的产业化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潜在效益;
(四)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法律纠纷等情况;
(五)拟通过技术许可或转让、合作开发、中试熟化、技术入股、技术并购、技术融资等方式与科技企业、园区、机构等开展合作;
(六)成果简介包括技术创新点、应用范围、市场前景、效益分析、投资额及周期等内容,限500字以内,图片2张,每张要求不大于3M;
(七)项目的持有者有意愿参加路演和对接活动。
三、成果支持措施
活动将委托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对征集的科技成果进行分类梳理和评估评价,筛选出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巨大市场价值和广阔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经筛选的科技成果将给予以下支持和推介:
(一)根据成果创新水平和技术先进性,筛选5项科研创新成果,参加“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路演活动,其他成果以展板沙龙形式展示交流;
(二)纳入“科技成果直通车”全国项目库、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推介;
(三)协助订立技术合同的单位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四)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采取后补助支持的方式,对每个在聊城市落地的项目,支持额度不低于合同实际支付金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参展;
(二)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科技成果项目征集表》(附件),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cfyqyzx@shandong.cn。
五、联系方式
(一)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
联系人:姜媛、郝新刚;
电话:0531-51751273
(二)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张金栋;
电话:17806350335
附件:科技成果项目征集表
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