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领航级、卓越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1 09:25:53     阅读:9924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落实工信部等6部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实施方案》要求,提前谋划、精准推进我省智能工厂培育建设工作,争创更多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领航级、卓越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入库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库

申报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库的企业,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变革开展建设,探索未来制造模式,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2.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深度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占场景申报数量的60%以上,开展未来制造模式初步探索,加速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运营管理等各环节智能化变革。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库

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库的企业,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开展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或在本市先进级智能工厂重点培育库中,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占场景申报数量的20%以上,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2.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三)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库

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库的企业,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要求,聚焦数字化网络化能力提升,打造本区域领先的发展标杆。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已获评基础级智能工厂或在本市基础级智能工厂重点培育库中,在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环节取得一定进展。

2.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入库培育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本地区规上企业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谋划培育基础级智能工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工作入库申报材料,对材料开展严格审查后,于2月8日前将汇总表和申报书盖章后将电子版材料(pdf和word)发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产业处工作邮箱。

(二)省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入库企业名单。后期将根据入库情况,分配各市申报智能工厂的数量,组织开展专家咨询、整改提升等活动。

联系人:邱晨 郑明豪,0531-51782622

联系邮箱:sjxwzbcyc@shandong.cn

 

附件:附件1.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库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库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库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5.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pdf

          附件6.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月15日     

2026-01-21 09:25:53
来自:滕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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