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2025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2025-02-25 14:21:44     阅读:4649

接省工信厅最新指示,自2025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下发以来,收到众多企业咨询,针对咨询比较集中的问题作出以下答复,请及时通知企业。

1.2022年通过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于2025年第二批进行复核

2.申报企业需提供三年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赋码备案的审计报告,3月20日前无法提供2024年度赋码备案审计报告的,可暂时提供财务报表,等待4月统一报送。

3.因系统迁移,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涉及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且未在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www.sdyzzxqy.com)注册登录过的企业计划申报创新型的,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初始密码yzzxqy@2024在新平台进行首次登录,登录后绑定手机号、完善基本信息。

2025-02-25 14:21:44
来自:滕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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