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支持制造业扩大投资的若干措施》的起草说明及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0-12-29 14:58:33     阅读:2057

按照省政府文件起草要求,现将《关于支持制造业扩大投资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今年1-8月份,我省制造业投资出现了持续下滑态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深入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尽快扭转被动局面”。8月19日上午,凌文副省长专门召集会议,研究支持制造业扩大投资的对策措施,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起草相关文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在开展专题调研和征求有关部门、市县、企业、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起草《关于支持制造业扩大投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起草过程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省发改委等部门进行座谈会商,征求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金融办的意见,组织到部分市走访调研民营企业家,起草了《措施》征求意见稿。9月4日,将征求意见稿分别送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金融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同时发16个市工信局并要求每市征求了2-3个县区、10家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的意见。9月12日,有关部门和各市陆续反馈修改意见。我们梳理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措施》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起草处室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没有发现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

三、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和关键,是推动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核心引擎,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支持制造业扩大投资,对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战略定力,有效应对错综复杂国际国内形势,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巩固当前工业运行回升向好态势,加快推动制造强省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措施》中相关政策措施的设定,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措施》共分三部分10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深入挖掘市场潜力和投资空间

1.提高省内国内配套密度。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精准对接一批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进一步挖掘和释放省内国内配套潜力,以市场空间调动投资需求。

2.加强补短板项目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发起组建行业联盟,新建一批产业链补链项目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引导企业在填补国内空白、打破国外垄断中找到投资增长点。

3.扩大新兴领域投资。培育智能化技改服务商队伍,加快实施智能化为主攻方向的技术改造。同时支持重点企业、行业联盟在新兴产业领域超前谋划布局一批新投资项目。

4.推动网络营销扩市场。以“好品山东”标准体系落地为牵引,开展系列网络品牌营销活动。

(二)强化项目投资要素服务保障

5.加强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定期梳理弥补产业链空白环节、可实现进口替代的重点项目清单,对列入清单项目建设所需产能、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指标“能保尽保”。

6.降低制造业项目用地成本。科学确定工业用地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为产业发展预留空间。

7.挖掘能耗环境容量存量空间。完善省级能耗指标收储制度,增强对制造业重大项目落地要素保障能力。

8.精准对接融资需求。完善政银企三方联动合作机制。推进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发挥各类社会基金作用。

(三)完善支持政策和推进机制

9.完善企业智能化技改综合奖补政策。对智能化技改的相关项目,省级财政通过奖励、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执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政策,滚动支持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的省级重大技改项目。

10.创新项目策划和推动方式。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对民间投资的策划、调动和拉动作用。对产业基金参与策划、调动和直接投资项目,精准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

五、征求意见说明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9月28日至10月1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联系人:刘伟

电话:15665795006

联系人:顾峰

电话:18615317823

邮箱:ghyjsgzc_sjxw@shandong.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邮编:250011

 

关于支持制造业扩大投资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应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巩固工业运行回升向好态势,切实加快制造强省建设,就进一步扩大制造业投资,提出以下支持措施。

一、深入挖掘市场潜力和投资空间

1.提高省内国内配套密度。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建立一名省级领导牵头负责、一个责任部门协调服务、数家关键节点骨干企业负责人参加的“链长制”推进机制,各地围绕特色产业、主导产业跟进联动,精准对接一批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进一步挖掘和释放省内国内配套潜力,提高配套密度,扩大市场份额,以市场空间调动投资需求。(责任单位:“链长制”负责部门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2.加强补短板项目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发起组建行业联盟,深入梳理重点产业链上市场需求较大、具备突破条件、具有发展潜力的薄弱环节,通过“市场+投资”捆绑方式,组织联盟内企业投资合作或面向国内外公开招引,新建一批产业链补链项目。用好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通过竞争立项、定向委托、组阁揭榜等方式,组织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加快攻克“卡脖子”领域,引导企业在填补国内空白、打破国外垄断中找到投资增长点。(责任单位:“链长制”负责部门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扩大新兴领域投资。大力培育智能化技改服务商队伍,加快实施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攻方向的新一轮技术改造。支持重点企业、行业联盟集智众筹,面向消费升级、两化融合等投资热点,在人工智能、5G技术、云计算、区块链、量子科技、航空航天、现代海洋、智能医疗、生物工程及新能源、新材料、新型节能环保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超前谋划布局一批新投资项目。(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网络营销扩市场。充分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倒逼压力,以“好品山东”标准体系落地为牵引,以“好品山东”形象标识为载体,树立“精制精品”导向,以政府引导推动、行业自律主办、企业主体参与、市场化运营为原则,开展系列网络品牌营销活动。分行业组建网络营销服务商队伍,加大宣传推广和对接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项目投资要素服务保障

5.加强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定期梳理弥补产业链空白环节、可实现进口替代的重点项目清单,由“链长制”牵头省级领导和责任部门,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金融、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会商,坚持“一事一议”原则,对列入清单项目建设所需产能、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指标“能保尽保”。(责任单位:“链长制”负责部门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降低制造业项目用地成本。各地应全面摸查辖区内的工业用地,对于规划容积率较低的工业用地,可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打包修改涉及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确定工业用地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为产业发展转型预留空间。积极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供应等灵活供地方式。各市应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建设标准厂房保障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在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内建设的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由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行业不同特点,分别确定容积率标准并提出申请后,所使用的用地计划指标可由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予以返还。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标准厂房出租给中小企业。(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7.挖掘能耗环境容量存量空间。不断完善省级能耗指标收储制度,鼓励各市建立市级收储制度,探索用能权有偿交易试点,增强对制造业重大项目落地的要素保障能力。鼓励需要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扩大投资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合作,通过目标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或用能品种等方式压减能源消费量;通过实施污染物减排工程、调整原料和产品结构、采用低污染或无污染生产工艺等方式压减污染排放量,经市能源总量控制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核实认定后,腾出的部分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用于扩大投资项目建设,或由市收储后配置给新投资企业使用。加大能耗指标收储力度,以济南为试点探索用能权有偿交易,保障制造业重大项目落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精准对接融资需求。完善政银企三方联动合作机制,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筛选工业支持项目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认定时,邀请金融机构、产业基金共同参与,共享评审和认定结果,形成支持合力。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在把好产业政策、技术路线关口的前提下,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向金融机构推荐制造业项目,金融机构及时反馈有关信息,积极把新增制造业项目企业纳入“金融辅导”“金融诊疗”“首贷培植”“银税互动”“应急转贷”等金融助企活动。以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汇集企业、银行、职能部门等方面的要素数据,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并将银行机构对民营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余额、比例纳入银行综合考核体系。加快推进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与金融机构、社会基金相互增信,“一企一策”对接融资需求。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基金作用,加大对省内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的资本支持。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搭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交易平台,通过应收账款票据的上下游延伸、跨领域互认等形式,扩大票据流通范围,为企业融通资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支持政策和推进机制

9.完善企业智能化技改综合奖补政策。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医药及医疗器械、新兴消费等重点领域的生产企业,实施的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控制,建设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实施工业互联网改造等技术装备和管理提升项目,省级财政通过奖励、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继续执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政策,滚动支持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的省级重大技改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后,省财政按银行一般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5%给予最高2000万元贴息支持,对单个企业不重复支持。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鼓励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且已产业化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型微型企业实施专精特新提升改造项目。具体支持范围、条件及申请程序,由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另行制订实施细则。鼓励市、县(市、区)在省综合奖补政策基础上继续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创新项目策划和推动方式。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对民间投资的策划、调动和拉动作用,每个产业链对接3支以上策划能力突出、资源集聚能力强、战略布局长远的省内外产业基金,瞄准产业链基础较好、潜力较大、作用关键的企业,逐户对接策划,同步帮助引进战略咨询、技术人才、市场渠道、公共平台资源,推动企业规范化股改,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调动企业在市场化基金参与下扩大投资的内生动力,提升投资项目策划能力和落地实施能力。对产业基金参与策划、调动和直接投资的项目,一对一精准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作用突出、成效显著的,在地方政府性基金委托管理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责任单位:“链长制”负责部门牵头,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0-12-29 14:58:33
来自:滕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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