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供应链金融发展财政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5 15:55:36     阅读:2621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供应链金融发展财政奖励的通知

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鲁财金[2022]28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供应链金融发展财政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山东省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涵盖符合全省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产业集群、制造业领域的核心企业(具体支持行业领域范围见附件3)。

二、申报条件

1.企业须为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2.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在所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中具有龙头引领作用,对产业链上下游带动作用较强,上下游主要配套协作企业不少于20家。

3.企业如开办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须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9号》要求,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未按规定开展票据信息披露及出现票据逾期未兑付的企业不得申请奖励。

4.企业现金支付比例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

5.企业为集团公司的,企业集团主营业务符合奖励范围的允许其代表集团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统一申请,但申报业务量应扣除集团所代表的公司间的业务量。核心企业间存在总分或母子关系的,允许总公司或母公司合并申报,但申报业务量应扣除总分、母子公司间的业务量;总分或母子公司也可以不合并申报。

6.近三年无违纪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无恶意套取财政奖补资金行为,否则取消申报资格,追回所得奖励,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供应链金融相关奖励的评定。

7.为确保奖励引导效果,根据奖励申报情况,对奖励金额过低的不纳入奖励范围。

三、申报流程

申请奖励的企业需分别填写《山东省核心企业应收账款确权奖励申请表》(附件1)《山东省核心企业应付账款票据化奖励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证明材料,一式六份加盖公章。申请奖励的企业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创业指导科。

联系人:邵长旭   联系电话:3331015

邮箱:zzgxcxcy@163.com

附件:1.《山东省核心企业应收账款确权奖励申请表》

        2.《山东省核心企业应付账款票据化奖励申请表》

        3.支持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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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15:55:36
来自:滕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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